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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在毕业生中全面实施“双证书”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9-05-13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范围,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5月11日下午,李亚杰院长主持召开会议,在毕业生中全面实施“双证书”制度。调研员张浩、培训处处长吴会军、财务处处长吴运友与道桥工程系、交通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负责人到会。

李院长说,一手抓职业教育,一手抓社会服务是国家和社会对职业院校的要求,我们要响应国家号召在毕业生中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鼓励多证书。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学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二是要做好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考务工作;三是要对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提供一定的资助;四是要形成良好机制,将职业资格理论考试融入到教学过程中;五是要求学生在毕业前要拿到职业资格证。

(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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