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毕业生义务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第二年,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总参谋部联合下发《关于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及省资助【2010】52号文件《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高校毕业生义务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审核及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补偿代偿政策,严格审核程序,根据毕业生入学当年的收费标准如实填写学生的学费交纳情况和应补偿代偿金额。
我院2010年应届毕业生义务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工作于3月30日全满结束。经审核批准,我院2010年应届毕业生义务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共有24名毕业生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补偿代偿资金共计23.04万元。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的开展,对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供稿:学工处 文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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