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实习学生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按照学院第十二次党委会精神要求,学院经过认真调研、周密安排,为实习学生购买了新华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
本次保险对象为我院2009级三年制和2007级五年制实习学生,共计3350名。鉴于我院学生均已参加郑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此次保险不再重复购买附加意外医疗保险,只购买意外身故与意外伤残团体保险。
保险方案中学生意外身故承保10万元,意外残疾承保10万元,承保时间7个月,保费40元/人,因团体险可打8折,实际保费32元/人。共计106720元,保险时间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7月14日。
(供稿:学工处 文/张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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