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印发。《规划》主要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包括发展基础和总体思路、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教育保障能力、强力推进依法治教、组织实施等11个部分。 《规划》在全面布局“十二五”期间我省教育发展目标的同时,针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和规划,提出了科学的目标和要求,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针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我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家职教改革实验区建设初见成效,“十二五”期间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使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效衔接。要按照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结合省情,调整教育资源配置方式,积极构建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努力实现学前教育求普及、义务教育促均衡、职业教育抓提升、高等教育上水平、特殊教育有保障、继续教育成体系。要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规模,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提升教育服务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规划》同时指出,要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展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审工作,建设一批高素质的职业教育专家队伍。要依托行业、企业和高等学校重点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要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实施师范教育类专业评估,形成教师教育标准体系和质量保障制度。要树立大职教的观念,建立“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制度,积极推进师范教育专业学生“双证书”能力建设,努力实现“双能力”、“双融合”的目标。依托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培训一大批“双师型”骨干教师。加强教师专业实践,落实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资助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并纳入国家教师培训计划。 《规划》特别强调,要努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一)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院校办学机制。加强职业教育与产业、行业和劳动力市场的紧密结合。切实做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 整合各部门的职业教育资源和资金。坚持“渠道不乱、性质不变、各出其力、各计其功、集约利用、提高效能”的原则,统筹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扶贫等部门的职业教育资源和资金,盘活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益,形成举办职业教育的合力。推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模式创新,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支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吸收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合作办学。 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职教集团股份制改造,打造紧密型职教集团。开展行业型职教集团股份制改革试点,推进职教集团校企融合、引厂进校和向紧密型法人实体转变,调动企业参与职教集团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校企之间资源共享、合作办学。推动职业教育资源向优势学校、重点学校集中,支持办学水平高、效益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兼并、重组薄弱职业学校,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做大做强。 加强校企合作。推动教产结合、校企一体化办学,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培训)”,鼓励企业员工到相关职业学校对口接受技能培训,鼓励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对口实习基地。引导支持行业企业捐资或捐赠教学仪器设备用于职业教育发展。 (二)畅通和拓宽技能型人才培养通道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需要完善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的布局结构。按照社会对技能型人才、高端技能型人才的不同需求,探索五年制、“三三制”、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职业教育模式,大力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积极探索通过应用本科教育和专业硕士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办法。高等职业学校可以与行业背景突出的本科学校合作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人才专业硕士。完善职业教育的学历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能力等级制度。建立重视技能水平和工作绩效的职业教育考试升学制度,建立面向全社会、面向人人的开放灵活的职业院校招生入学制度,采用以工学结合、学分认证为基础的灵活学习方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搭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职业院校与普通院校之间的“立交桥”,畅通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深造的途径和渠道,基本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体现终身学习理念、学校教育与各类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并重、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行动计划。按照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开展达标建设,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水平。探索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能力建设机制。 加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建设职业教育园区,实现职业学校聚集发展、集约发展,实现园区内职业学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打造职业教育的旗舰品牌。 实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每个省辖市要重点办好2―3所、每个县要重点办好1―3所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 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建设一批能够资源共享,信息化功能完备,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鼓励职业学校引导名企进校,共建实训基地,为培养高质量技能型人才提供保障。重点建设示范性省级公共实训中心。 (四)建立健全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机制 合理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规格,注重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内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延续与衔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和不同职业对技能型人才成长的特定要求,研究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接续专业,修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专业教学标准,为技能型人才和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教学基本规范。 (五)强化职业教育与现代产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的相互衔接 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结构和规模的引导作用,促进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相衔接,推动职业院校面向市场自主办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在职业准入、专业设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促进职业学校的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推动劳动力转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加强各类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都能带技能转移、带技能进城,使职业教育与城镇化进程相衔接。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提升生产力水平方面的关键作用,大力加强下岗失业、转岗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带动农村产业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扩大就业、解决“三农”问题相衔接。 (六)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互沟通 探索同一层次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课程互设、学分互认机制,鼓励高等学校技能类专业招收职业教育毕业生。鼓励职业院校开放实训基地、课程等职业教育资源,为各类非职业学校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发展综合高中、社区性高等职业学校。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 (供稿:院办 文/黄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