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学院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学校”荣誉称号,这是学院继2015年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后,学院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重要成绩。 近年来,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省、市宣传部门和文明办的指导下,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学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学校、创建文明班级、创建文明处室、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学生为载体的全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重视师生全面发展,多途径、全方位开展德育工作,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把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突破口,着力营造昂扬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丰富学院文化内涵,为开创学院快速发展的新局面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此外,《关于表彰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还授予学院张涛老师“河南省文明教师”称号,授予物流学院物流管理15302班姜涛同学、公路学院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14309班何康同学“河南省文明学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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