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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2007届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7-05-08    点击数:

亲爱的同学:

你们好!

时间如白驹过隙,毕业的钟声即将敲响,大学的美好生活即将画上圆满的句号。在不远的明天,你们都将背上行囊,踏上人生新的旅途,去开拓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大学的生活将成为人生精彩的回忆,定格成为永恒。在你们即将离开学校,走上社会的时刻,我们衷心地为你们祝福.预祝你们一帆风顺、事业有成!

大学,在你的努力奋斗下,在父母的叮咛中,在学校、老师、同学的关爱下即将度过。也许,家境困难曾经让父母操心,曾经让你难过。幸而,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爱如春风化雨,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帮助下,学费、住宿费不再困扰心绪,你终于圆满地完成了学业,成为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一名合格的毕业生,成为明日社会的栋梁之材。

两年过去了,你们即将走上社会,离开母校,展示自我。临走之前,我们想送你们一句话:诚信走天下!因为,如果一所学校没有诚信,这所学校就不能发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诚信,这个国家就不能强大;一个民族没有诚信,这个民族就不能立于民族之林;同样,一个人没有诚信,这个人就会寸步难行。诚信到今天已经成为一个学校、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人的形象的重要内容。诚信即人格,在你们代表学校形象、塑造学校形象、展示学校形象的过程中,千万别忘了诚信!

大家知道,国家出台的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无需担保,无需抵押。因为,大学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特殊群体,是社会诚信机制构建的中坚力量。我们应当无愧于大学生的称号,无愧于社会对我们的期望!在即将离开校园走上社会的时刻,在你们大展鸿图的过程中更不要忘了定期与学校联系,按时还贷。

具体还款方式重申如下:按合同规定时间,在贷款合同期内每年将当年利息于11月存放到贷款时合同上指定的银行卡上,结息日为12月20日。银行将自动扣款,建议你在办理离校时将第一年利息存入指定的银行卡上(利息计算方法:本金*年利率*承担利息天数/360),不要让一时的疏忽而影响信用,如果提前还款或还款中遇到其它问题,请于学院联系。对无故不按期偿还贷款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按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对蓄意逃废银行债务,不履行还款责任,导致贷款收回形成风险的,贷款银行定期在公开报刊及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违约金额及违约行为;依法追究违约借款人法律责任。对不主动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不守信用的学生,也要记录在案,纳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我们应该树立牢固的“按期还贷,有贷必还”的意识,恪守诚信,自觉维护个人信用,用实际行动书写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最后,我们要把最美好的祝福送给你!你们是莘莘学子中最可爱也最需要关爱的人!

祝:前程似锦!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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