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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学生使用学院印章管理的规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11-30    点击数:

各院(系部)、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使用学院印章的程序,现将学生使用学院行政印章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1.学院行政印章原则上不对学生个人使用,如确需使用学院公章者,请填写《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使用申请表》,并经所在院系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用章。

2.学生因需出具在校学生身份证明而使用学院公章的,须经所在院系和学院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办理。

3.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相关项目需要使用学院公章的,须经所在院系和学院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办理。

4.学生因应征入伍需要使用学院行政公章的,须经所在院系和学院武装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办理。

5.学生因复印录取名册、学历证书等使用学院公章的,须经学院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办理。

6.学生因转学、减免学费等重大事项需要使用学院公章的,除经所在院系、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外,还须由主管院领导审核。

7.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应征入伍等项目若办理数量较多,须由学院相关主管部门汇总后集中办理。

8.各院(系部)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学生使用本单位印章的管理,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印章使用的登记和备案。

附件: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用章申请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用章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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