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第二届教师课程竞赛决赛组织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3-28    点击数:

一、比赛时间、分组及场地

教授组比赛时间、地点:

时 间

参赛对象

4月10日(周三)上午

教授组5人

4月10日(周三)下午

教授组5人

4月11日(周四)上午

教授组5人

比赛场地:新校区公共教学楼北楼西阶梯教室(4A211)

讲师组比赛时间地点:

时 间

参赛对象

4月11日(周四)下午

讲师组6人

4月12日(周五)上午

讲师组5人

4月12日(周五)下午

讲师组6人

4月13日(周六)上午

讲师组5人

4月13日(周六)下午

讲师组6人

4月14日(周日)上午

讲师组6人

4月14日(周日)下午

讲师组6人

比赛场地:新校区公共教学楼北楼西阶梯教室(4A211)

二、评审专家安排

第二届教学课程竞赛活动评委组分为讲师组和教授组,其中,从我院现有教授中抽取7人负责讲师组教师的评审工作;从第一届教学课程竞赛中奖获名单中抽取7个人作为教授组(含副教授)的评委,负责教授组(含副教授)的评审工作。评选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

三、赛前安排

根据课程竞赛决赛比赛规则,具体安排如下:

1、3月21日各系(部、院)按要求报送了参赛教师讲课备选题目(每人6个题目)。3月25日(周一)根据比赛安排顺序进行了抽签和讲课题目抽签。

四、比赛组织

比赛组织由教务处、科研处负责。

1、评委参照豫交院〔2012〕82号文件中教师课程竞赛评分标准,对参赛队员进行打分。计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平均打分为该参赛教师课程竞赛的最终得分。

2、参赛队员课程描述时间由评委自行记录并进行相应扣分;参赛队员实际讲课时间以比赛现场记分员计时为准,评委根据参赛队员超时或提前结束时间长短进行相应扣分。

3、按照参赛队员最终得分计算个人奖。

4.参赛队各队员最终得分的平均值为本部门课程竞赛总得分。

五、讲课时间

教师课程竞赛的预赛、决赛的规定时间均35分钟,要严格遵照时间规定进行,超时或提前结束1分钟以内不扣分,每超时1分钟扣1分,每少1分钟扣1分。要合理分配课程描述与讲课时间,课程描述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每超时1分钟扣2分。

六、讲课内容要求

1.参赛教师讲课前要简单、准确阐述本门课程在专业知识结构中的定位、作用。

2.讲课内容要符合大纲要求,内容全面、准确,重、难点突出,能够反映“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的教改理念,反映学院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水平。

3.参赛教师要充分展现其教育理论水平、教学业务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等。

4.讲课要把握时间,控制节奏,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普通话准确,语言精练,有较好的改革意识和创新点。

七、课件制作要求

1.课件应突出重点和难点部分;提供图文声像等与主题有关的内容,具有知识性、趣味性,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课件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链接准确,符合教学规范;课件应注重互动性,利于教与学的有机结合。

3.课件应有良好的设计构思,整体画面准确、精美,色彩使用得当;图像制作准确,画面清晰,大小合适。

4.课件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抄袭或假借他人作品。

八、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要求

得分

1

课程定位(10分)

正确理解课程的性质和任务,准确把握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才培养目标描述准确清楚,课程与职业岗位的关系明确。

2

教学设计(15分)

坚持“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设计教学活动;教学整体设计思路清晰,目的明确,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开放性。

3

课程改革(10分)

体现课程改革理念。

4

教学内容(15分)

教学内容适应行业企业岗位要求,能反映当前行业企业实际情况,有利于学生的职业发展;重点、难点划分内容清晰,信息量适中,并联系职业岗位发展的新概念,新成果。

5

教学方法(20分)

教学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教法灵活,凸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营造课堂气氛,师生互动效果好,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

6

教态与表达(10分)

语言清晰、简练,表达清楚、准确;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

7

教学手段

(5分)

教法设计实用、创新,适度运用教具和现代教学手段(多媒体等);课件设计美观、大方,风格统一,可视性强,有清晰的文字介绍。

8

课件内容呈现(5分)

选材适当,表现方式合理,适应教学需要;内容丰富、科学,表述准确,术语规范,能够突出重、难点。

9

课件技术运用(5分)

运行流畅,操作方式简便、快捷,媒体播放可控。

10

创新加分(5分)

教师有创新点展现,经专家认可,酌情加1~5分。

最后得分

说明:

1.评委先分项评分,再计算最后得分(评分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各评委评分应当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前后评分要统一标准。

附件:第二届教学竞赛课程竞赛决赛安排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1332829168.zip



基础应用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豫ICP备05010102    |   东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职教园区通惠路259号  邮编:451460        南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