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在新校区工程建设中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实现把新校区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的工作目标,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向学院党委作以下廉洁自律承诺:
一、认真学习国家、省以及主管部门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持清正廉洁、勤俭节约、认真履责的工作作风。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规则,个人不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任何事项。
三、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招投标、物质采购以及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积极维护国家和学院利益。
四、不利用职权要挟、刁难业务单位,或在有业务关系的施工单位中兼职谋私利。
五、不利用职权在价格和工程量审核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和学院利益。
六、不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对未进行验收的工程,出具工程验收手续和对不合格工程质量而出具质量合格手续。
七、不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推销或指定使用材料、设备。
八、不推荐介绍亲朋好友或上级、下属参与自己所管理的施工项目的分包或设备材料的供应。
九、不在施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施工企业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十、不接受施工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等形式的馈赠或以劳务费、加班费、津贴、回扣等名义提供的酬金,无法拒绝的及时上交学院纪委。
以上承诺,接受学院师生、学院纪委、项目参建单位和社会的监督。如有违背,接受学院党委给予的责任追究和司法部门的法律制裁。
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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