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坚决反对“四风”,现就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如下:
党员领导干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安排宴请、住宿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凡发现通知中明确禁止问题的,均属顶风违纪,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院纪委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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