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努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现将《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卫生检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标准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环境卫生工作。学院文明办将定期、不定期对各系(部、院)、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的环境卫生、公共部位及校园环境进行检查(抽查)评比,对检查评比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分工,学生宿舍楼卫生由学工处负责,校园卫生及办公楼、教学楼公共部位由后勤集团负责,教室卫生由各院系负责。
9月1日起,各系(部、院)、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对照标准,对本部门环境卫生进行先期检查评比,学院文明办随时组织人员对学院各部门及公共环境卫生进行检查。
2014年8月30日
附件:检查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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