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结合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16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6年1月1日(星期五)至1月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五)为元旦法定节假日。
二、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院属各单位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园内封存。
三、假期期间,请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校园安全、后勤保障和值班工作,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元旦假日。
院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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