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机关各处室、校属各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
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的通知》(建办市〔2018〕57 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豫交明电〔2019〕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包含全体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制人员)及校属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1月底,各部门、各单位及每位职工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
手续。各部门、各单位将排查结果(见附件1)书面盖章及电子版、持证人将承诺书(见附件2)填写签名后由各部门、各单位统一于2月12日报送至人事劳动处505房间。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专项整治内容、工作安排完成排查工作。对在排查中弄虚作假、漏报或瞒报、回避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要追究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排查汇总表
2.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持证人无“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联系人:张恩朝
联系及举报电话:0371-60868451
邮 箱:275568040@qq.com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