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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15    点击数:

各系(院、部)、机关各处室、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现将《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豫高发〔2021121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文明班级:全校所有班级;

2.文明宿舍:全校所有学生宿舍;

3.文明社团:正式备案的社团;

4.文明教师:在编及人事代理制教职工

5.文明学生: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6.文明网民:在编及人事代理制教职工。

二、评选表彰名额

拟推荐文明班级6个、文明宿舍8个、文明社团2个、文明教师6名、文明学生10、文明网民2名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进行评定,分别授予“河南省文明班级”、“河南省文明宿舍”、“河南省文明社团”“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文明学生”“河南省文明网民”荣誉称号。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推荐。

1.文明教师推选。对照河南省教育厅《通知》文件列出的标准,结合学院文明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明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交院文明委20214要求,由学校各部门推荐报送党委宣传部;

2.文明网民推选。由学校各部门推荐,教师和学生候选人直接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3.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推选。由各院系推荐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4.文明社团推选。由团委组织申报。

(二)材料申报。填写《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申报表》,并务必提供支撑类材料(单独打印成册),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经部门初评学工处、团委审定,于20211025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同时通过OA发送电子文档给党委宣传部刘颖处。

(三)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照标准和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选拔其中的优秀者,利用网络等形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以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为契机,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学坚定理想信念,涵养家国情怀,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要注意深入挖掘在抗洪抢险救灾和抗击疫情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推荐申报时优先考虑、适度倾斜。

(二)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与新时代相适应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强有力的思想导向和行为规范。要守正创新,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

(三)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按照通知明方案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并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11015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6086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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