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建设安全和谐校园,确保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从2007年11月份起学院实行了《学生工作值班制度(试行)》。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期间要掌握学生出勤、上课纪律、宿舍文明安全等情况,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和日常学习生活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重点检查学生迟到、旷课、不文明行为、晚归、夜不归宿、宿舍安全等情况;收集、观察学生思想动态,对学生抽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安全隐患、卫生以及违章用电等行为,进行制止;受理师生反映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置各种突然性事件,并提出合理有效的处置工作意见,遇到重大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学生工作处 轩照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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