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540号)(附件1)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我院“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中,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名额及资助方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属的系(部)提出申请,各系(部)组织初评。由于教育厅实施限额申报,我院分配1个名额,各系(部)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学院推荐1人。“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培育期三年,每人平均资助4万元,其中教育厅安排2万,学院匹配2万元。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各系(部)于9月4日前将推荐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及下列项目报到教务处。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
3.各系(部)推荐意见。
教育厅通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待学院选拔确定正式人选后再行提供。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初选工作,切实落实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则,把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上来。
联系人:袁荷伟
联系电话:61915181
E-mail:yhw358@126.com
教务处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haedu.gov.cn/zcstfw/633830818289701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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