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工作
通 告
〔2010〕第三号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2009] 273号)和我院有关规定,在系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学院推荐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复审,经过研究,拟推荐下列9位同志参评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教 授:高 华 孙久民
副教授:刘 涛 史雷鸣 赵学峰 潘 威
闫洪林 吴笑伟
高级实验师:朱学军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0年10月13日下午4:00以前向学院纪委和人事劳动处反映。
监督电话:68858100;61915155(孙红伟);
咨询电话:15824815265(郭凤丽)
特此通告。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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