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机关各处室、校属各单位:
现将省直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七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直文明办〔2020〕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报送工作。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通知》中规定的评选类别、标准、范围,优中选优,强化教育引导,确保所推荐的先进典型可敬、可信、可亲、可学,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动员,扩大宣传,使评选推荐活动成为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用榜样的力量引领全院广大师生不断提升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树立学院良好形象。
三、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把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电子版通过OA发至宣传部刘颖处。
附件:关于开展第七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及推荐表
联 系 人:刘颖,60868300
2021年1月12日